招标编号:
ZBRW-2024-016692
项目名称:
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三批次(一标段:北十七路)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顾玉龙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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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新疆兵建高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三批次(一标段:北十七路)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由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道路桥梁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一、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报名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1.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
2. 业绩要求
近两年相似业绩不少于3份;招商引资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与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此次招标必须缴纳2000元整(大写金额: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以转账的方式交新疆兵建高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新疆兵建高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6
开 户 行:******有限公司塔城163团支行
行 号:******6037
投标保证金需备注:******有限公司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三批次(一标段:北十七路)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道路桥梁劳务分包,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3.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3.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联系人:顾玉龙 联系电话:******
新疆兵建高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