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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学习先进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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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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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对标学习先进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1-00002 项目名称:对标学习先进开发区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方需要从产业基础、科技发展、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五个方面,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中对于开发区对标学习先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涉及内容,结合开发区各部门工作情况,提供定向培训一次,相关部门走访两次。

2、服务方提供先进开发区的发展数据及优势发展情况,对标采购人2024年度数据提供分析报告,并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及材料绝对保密。

3、在采购人工作开展前,需组织2名专家赴采购人进行对标学习先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场调研,并安排专人对接工作负责人,协同整理各项数据及材料,编写采购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参考材料。

4、服务方为采购人提供与先进开发区的对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开发区学习交流等。

5、成果移交,在咨询服务结束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工作汇报和咨询服务方案。在材料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对采购人现状及提交材料进行验证,在成交供应商资料编制完成后,双方组织人员进行讨论,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成交供应商需完善编制材料,形成可执行落地的高质量发展报告和数据层面的汇总报告。

6、服务期限: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期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15时10分至2025年03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备份文件也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及盖章。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501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市南市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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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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