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码头项目澄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码头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消防码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并同步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澄清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6企业综合信用分”描述为: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积分大于 4000分(不含4000分)得10分。信用积分在1000~4000分之间的,按照内插法计算信用评标得分,计算式为:C=(B-1000)*2‰+4;式中:C为企业信用评标得分;B为企业信用积分。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积分以开标当天在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现澄清“第三章 评标办法-2.2.6企业综合信用分”描述为:施工企业信用:B值大于等于90时,C值直接为10分;B值小于等于60时,C值直接为4分;信用积分在60~90分之间的,按照内插法计算信用评标得分;计算式为:C=(B-60)*2‰+4;式中:C为企业信用评标得分;B为企业现信用评价结果。注:信用评价结果在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信用评价栏目内 查询,没有信用分值的投标企业综合信用得分为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望各投标人知悉。
3.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4.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改革局,联系电话:******。
5. 联系方式
******委员会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镇河路羊绒城三楼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06室
邮 编:/ 邮 编: /
联系人:雷刚 联系人: 牛江燕、刘东洋、温彦姿
电 话:****** 电 话: 0951-******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