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采购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I标~VI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由于本项目施工任务量大,工期紧,确保项目顺利并网,允许响应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I标~VI标)的响应,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响应人需按标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标段工作内容投入资源,各标段的管理人员以及投入资源不得重复。采购人分别对I标~VI标进行评审确定响应人(谈判小组按上述标段先后顺序推荐其为1个标段的预中标单位)。
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1万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272°,东经 88.2684°,距离沙湾市城区直线距离29.65km。场址土地性质以草地为主,现状为天然牧草地,场址地形开阔平坦,周围无高大建筑物、山体造成遮挡。场区与多条公路相邻,附近有乡道通往,交通较便利,运输条件较好。
本工程设计安装******块70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8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94.08384MWp。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56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3.125MW型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项目配套建设80MW/160MWh储能系统,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送至750kV乌苏变进行消纳。预计电站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17528 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182h。
本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工程的I标~VI标,主要工作内容均为光伏场区直流侧103.5504MWp容量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直流侧103.5504MWp容量内光伏场区的土建施工
1) 标段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施工、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施工、箱逆变基础(含基础结构内的接地工程,不含基础外围接地)土建安装施工;
2) 标段范围内的所有桩基检测及试桩工作;
3) 标段范围内的组件安装及常规支架钢结构安装。
4) 标段范围内的低压侧线路(发电单元至汇流箱再至箱逆变低压侧)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
(2) 直流侧103.5504MWp容量内光伏场区的电气安装
1) 标段范围内的汇流箱设备安装(含汇流箱安装材料);
2) 标段范围内的低压直流电缆、通讯电缆的敷设工作;
3) 标段范围内的电缆预埋管的制作、安装及埋设工作;
4) 组件、支架、汇流箱接地线采购及其接地施工安装;组件跨接线采购及其施工安装
5) 设备及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
(3) 标段内因施工破坏原有生态的恢复与保护,临时辅助工程建设、临建区域的拆除复绿、视频监控、协调、安保、第三方检测(预埋件,混凝土等施工材料的检测)等;
(4) 与其他标段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5) 承包人在缺陷处理期及质保期内负责处理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缺陷问题等。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支架基础须在进场之后10天内完成,该项节点条件为响应人必须满足项,若响应人对此进行了响应但在合同履行中未完成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将解除合同重新采购,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成交价的10%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抵兑履约保函)以及由此导致的发包人一切损失。
其余工期节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执行,以发包人组建的项目部通知为准。
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响应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
(4) 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备有效期内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6)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本次采购为6个标段。
4.4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日9:00至11:30时,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gys/),在线上传以下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审核后,响应人可登录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5.2 潜在响应人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后,方可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报名;未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权参加本次采购。
潜在响应人可访问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gys),点击“创建新的供应商”,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工程服务及其他类供应商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账号审核后应及时填写合格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注册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账号注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3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事件及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人现场查勘前须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余宝锋(电话:******)。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1 响应人无需到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9:00。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商务技术及报价合为一本)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规定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的形式提交(统一发顺丰快递),并确保在开标前能送达。
完整的电子版文件包括: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签字(含签字及小签)、盖章后的扫描文件(PDF版)和对应内容的Word版文件,以及EXCEL版价格表。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罗敏之,联系电话:0731-******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有限公司西区五号楼102室(中南院招标室)。
响应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响应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
7.2 逾期寄达的或者未寄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以收件人收到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采购人不予受理。
7.3 响应人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开标承诺函》填写并签字盖章,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7.4 参加本次谈判的响应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s://******/gys)完成分包商资格申请资料的填报。未按时提交资格申报资料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的,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gys/)发布。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31-******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410014
本次采购的成交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s://bid.powerchina.cn)提出分包商注册申请,并尽快完成合格分包商的注册。
联系人:孔经理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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